国度税务总局
国度开展变革委
公 告
2013年 第77号
国度税务总局 国度开展变革委关于落实节能
办事企业条约动力办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
政策有关征收办理题目的通告
为勉励企业接纳条约动力办理形式展开节能办事,标准条约动力办理项目企业所得税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实在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开展变革委等部分关于加速推行条约动力办理促进节能办事财产开展意见的关照》(国办发〔2010〕25号)、《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关于促进节能办事财产开展增值税、业务税和企业所得税政策题目的关照》(财税〔2010〕110号)和《国度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促进节能减排事情的关照》(国税函〔2010〕180号)的有关划定,现就落实条约动力办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征收办理题目通告如下:
一、对实行节能效益分享型条约动力办理项目(以下简称项目)的节能办事企业,凡实验查账征收所得税的住民企业并切合企业所得税法和本通告有关划定的,该项目可享用财税〔2010〕110号划定的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优惠政策。如节能办事企业的分享型条约商定的效益分享期短于6年的,按实践分享期享用优惠。
二、节能办事企业享用“三免三减半”项目标优惠限期,应一连盘算。对在优惠限期内转让所享用优惠的项目给其他切合条件的节能办事企业,受让企业承续谋划该项目标,可自项目受让之日起,在剩余限期内享用划定的优惠;优惠限期届满后转让的,受让企业不得就该项目反复享用优惠。
三、节能办事企业投资项目所产生的付出,应按税法例定作资源化或用度化处置。构成的牢固资产或有形资产,应按条约商定的效益分享期计提折旧或摊销。
节能办事企业应辨别核算各项目标本钱用度付出额。对在条约商定的效益分享期内产生的时期用度分别不清的,应公道举行分摊,时期用度的分摊应依照项目投资额和贩卖(业务)支出额两个要素盘算分摊比例,两个要素的权重各为50% 。
四、节能办事企业、节能效益分享型动力办理条约和条约动力办理项目应切合财税〔2010〕110号第二条第(三)项所划定的条件。
五、享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项目应属于《财务部 国度税务总局 国度开展变革委关于发布情况掩护节能节水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次(试行)的关照》(财税〔2009〕166号)划定的节能减排技能改革项目,包罗余热余压使用、绿色照明等节能效益分享型条约动力办理项目。
六、条约动力办理项目优惠实验事前存案办理。节能办事企业享用条约动力办理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应向主管税务构造存案。触及多个项目优惠的,应按各项目辨别举行存案。节能办事企业应在项目获得第一笔支出的次年4个月内,完成项目享用优惠存案。操持存案手续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一)减免税存案请求;
(二)动力办理条约复印件;
(三) 国度开展变革委、财务部发布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条约动力办理项目状况确认表》(附件1),大概当局节能主管部分出具的条约动力办理项目确认意见;
(四)《条约动力办理项目应征税所得额盘算表》(附件2);
(五)项目第一笔支出的发票复印件;
(六)条约动力办理项目产生转让的,受让节能办事企业除提供上述质料外,还需提供项目转让条约、项目原享用优惠的存案文件。
七、企业享用优惠条件产生变革的,该当自觉生变革之日起15日外向主管税务构造书面陈诉。如不再切合享用优惠条件的,应中止享用优惠,并依法交纳企业所得税。对节能办事企业接纳虚伪手腕获取税收优惠的、享用优惠条件产生变革而未实时向主管税务构造陈诉的以及未按本通告划定报送存案材料而自行减免税的,主管税务构造应依照税收征管法等有关划定举行处置。税务部分应设立节能办事企业项目办理台账和统计制度,并会同节能主管部分创建羁系机制。
八、条约动力办理项目确认由国度开展变革委、财务部发布的第三方节能量考核机构卖力,并出具《条约动力办理项目状况确认表》,大概由当局节能主管部分出具条约动力办理项目确认意见。第三方机构在条约动力办理项目确认历程中应严厉依照国度有关要求仔细考核把关,确保考核后果客观、真实。对在考核历程中把关不严、故弄玄虚[gù nòng xuán xū]的第三方机构,一经查实,将取消其考核资质,并按相干执法划定追查责任。
九、本通告自2013年1月1日起实施。本通告公布前,已按有关划定享用税收优惠政策的,仍按原划定持续实行;尚未享用的,按本通告划定实行。
特此通告。
附件: 1.
2.
国度税务总局 国度开展变革委
2013年12月17日